各团支部、各实践队伍(个人):
根据《关于组织开展“读懂中国·奋进新征程”2022年寒假社会实践活动的通知》要求,校团委决定对2022年寒假社会实践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并对在实践过程中涌现出的优秀实践成果及社会实践先进个人进行表彰,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奖项申报
(一)优秀实践成果
1.申报主体:各寒假社会实践队(不含尼加提·雪莲花志愿服务队专项队伍);
2.申报材料:《2022年寒假“优秀实践成果”申报表》(附件1)及其维普查重报告(支撑材料相关要求附在申报表中,请注意查看)。
(二)社会实践先进个人
1.申报主体:各寒假社会实践队队员(每队仅可推荐一名队员)或个人;
2.申报材料:《2022年寒假“社会实践先进个人”申报表》(附件2)及其维普查重报告(支撑材料相关要求附在申报表中,请注意查看)。
二、奖项评选
(一)材料报送
1.报送要求
(1)公司调研与创建专项队伍申报上述奖项直接向校团委提交申报材料;院级实践队伍或个人申报上述奖项,须向公司分团委提交申报材料;
(2)学术不端检测使用维普系统,相似度不得超过15%(只需对调研报告或事迹材料进行检测);查重报告纸质版须提交简洁报告,电子版须提交原文对照报告。
2.报送程序
(1)公司调研与创建专项队伍将申报材料的纸质版及电子版(U盘拷贝,命名格式为“公司调研与创建专项-项目名称-负责人姓名-申报奖项”)直接报送至校团委;
(2)电子版申报材料须打包为一个压缩包,命名为:“社会实践-申报奖项-项目名”,于3月13日(周日)中午12:00前发送至组织部公邮ts_zuzhibu2021@163.com。
(3)纸质版申报材料于3月14日(周一)下午13:30-15:30报送至南湖校区文波楼319室,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4)公司分团委将对申报材料进行严格审查,凡申报材料中存在1项及以上涉嫌抄袭(查重率超过15%),取消评优资格;
(5)公司团委将依照通知要求,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评选,对申报“优秀实践成果、社会实践先进个人”的院级团队及个人结合申报材料和风采展示会展示成果进行初评,并将推优结果公示。
(二)评选环节
“社会实践先进个人”奖项评选依据申报材料进行;“优秀实践成果”奖增设答辩环节,经过院级推荐、校级初筛后,入选队伍须进行答辩。请申报“优秀成果奖”的队伍提前准备答辩材料,推优名单、入选队伍名单及答辩事宜见后续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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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