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团支部:
根据《关于组织开展“读懂中国”2021年寒假社会实践活动的通知》要求,校团委决定对2021年寒假社会实践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并对在实践活动过程中涌现出来的先进个人及优秀实践成果进行表彰。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奖项申报
(一)优秀实践成果
1.申报主体:各寒假社会实践队;
2.申报材料:《2021年寒假优秀实践成果申报表》(附件1)及其维普查重报告,另附相关支撑材料(调研报告及其维普查重报告等)。
(二)社会实践先进个人
1.申报主体:各寒假社会实践队队员(每队仅可推荐一名队员)或个人;
2.申报材料:《2021年寒假社会实践先进个人申报表》(附件2)及其维普查重报告,另附相关支撑材料(调研报告及其维普查重报告等)。
二、奖项评选
(一)材料报送
1.报送要求
(1)实践队伍或个人申报上述奖项,须向公司分团委提交申报材料;
(2)学术不端检测使用维普系统,相似度不得超过20%(除封面、附件外的正文部分);查重报告纸质版须提交简洁报告,电子版须提交原文对照报告;
(3)调研报告可参考《2021年寒假社会实践调研报告模板》(附件3)。
2.报送程序
(1)实践队伍或个人将申报材料的纸质版与电子版提交至公司分团委进行初评;推优结果公示后将由公司分团委统一报送至校团委;
(2)纸质版材料提交时间为3月14日(周日)15:00-16:00,提交地点为南湖校区文波楼323室;电子版材料请于3月14日(周日)16:00前打包发至院团委组织部邮箱ts_zuzhibu2020@163.com(命名格式为“专项名称-项目名称-负责人姓名-申报奖项”),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二)名单公示
校团委将组织专家小组对各奖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并将表彰结果进行公示。
三、注意事项
1.公司团委将依照通知要求,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评选,对申报“优秀实践成果、社会实践先进个人”的院级团队及个人进行初评,并将推优结果公示;
2.公司分团委将对申报材料进行严格审查,凡申报材料中存在1项及以上涉嫌抄袭(查重率超过20%),取消评优资格。
3.校级实践队伍或成员申报上述奖项须直接向校团委提交申报材料,不占用学院推荐名额;学院奖项名额分配详见《各学院奖项名额分配表》(附件4),优秀实践成果、社会实践先进个人分配名额不等同于最终表彰名额。
联系人:张 烨:155-2789-6271
郭凯千:183-2710-8969
附件4:2021年寒假社会实践各奖项推荐名额分配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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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3月10日